关于征求《印刷加工用水性胶粘剂有害物质限量》新闻出版行业标准意见和建议的公告
2010-09-21 印刷标委会 浏览量:1227
各相关单位:
新闻出版总署2009年2月18日批准立项的《印刷加工用水性胶粘剂有害物质限量》新闻出版行业标准计划项目,已经由东莞市凯迪克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东莞市星宇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湖南工业大学、湖南金沙利彩印有限公司、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烟草包装印刷有限公司、国家印刷装潢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单位起草完成。现将《印刷加工用水性胶粘剂有害物质限量》新闻出版行业标准征求意见稿草案,标准编制说明和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单在网上进行公示,希望各相关单位的技术专家能根据生产实践的情况对标准征求意见稿的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请于2010年10月20日前反馈全国印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回函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西城区太平街6号富力摩根中心D座922房间
全国印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邮编:100050
联系人:刘辉, 电话:010-59361241, 传真:010-59361243
电子邮箱:cntcps@sina.com 或 tc170_lh@126.com
附件:《印刷加工用水性胶粘剂有害物质限量》征求意见文件
全国印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1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