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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项绿色印刷行业标准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

2014年9月2日至4日,全国印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70)在北京召开《绿色印刷  通用技术要求与评价方法 第1部分:平版印刷》起草组第3次工作会议,《绿色印刷  产品合格判定准则 第1部分:阅读类印刷品》起草组第2次工作会议,分别对标准草案进行研究,讨论并提出修改意见。

来自新闻出版总署出版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印刷装潢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纸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江苏省出版物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市印刷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山东泉林纸业有限责任公司、芬欧汇川(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烟草包装印刷有限公司、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曲阜师范大学印刷学院、北京印刷学院、北京中大华远认证中心、北京大成新华认证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印刷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天津东洋油墨有限公司、珠海经济特区红塔仁恒纸业有限公司、北京中融安全印务公司、北京康得新功能材料有限公司、中国印刷科学技术研究院、东莞金杯印刷有限公司、常德金鹏印务有限公司、光明日报印刷有限公司、富士胶片(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等单位的30余位专家和技术人员参加会议。

 《绿色印刷  通用技术要求与评价方法 第1部分:平版印刷》部分,会议在起草组草案第3稿的基础上,就标准起草制定的相关技术问题进行了协商与研究,再次明确制定绿色印刷评价及项目分值分配11条基本原则,围绕基本原则的要求,对草案各项条款要求及指标进行了再次梳理及确定。会议确定,本部分的所有印刷企业参与单位,应在9月底之前按照目前确定的评分规则对自己企业进行评分,并给出对评分规则的意见及建议。起草组将在9月底之前完成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全国印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计划于10月份向全行业公开征求意见。

 《绿色印刷 产品合格判定准则 第1部分:阅读类印刷品》部分,会议对起草组草案第2稿,就标准起草制定的相关技术问题进行了协商与研究,会议确定,阅读类印刷品有害物质限量要求包含可迁移元素、邻苯二甲酸酯类(增塑剂)、可迁移荧光增白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游离甲醛、敏感性气味六类。可迁移元素指标继续沿用GB 6675中的要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要求根据几家质检中心实际检测数据统计情况,在HJ 2503-2011指标基础上保留八项;与会专家对邻苯二甲酸酯类(增塑剂)、可迁移荧光增白剂、游离甲醛、敏感性气味四项指标及检测方法存在争议,还需进行会后试验验证。执笔组组长会上已确定分工,待数据收集后下次会议确定。本标准起草组将于2014年10月中旬前完成起草组草案第3稿,2014年 10月底召开起草组第3次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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